|
| 宏润建设(002062)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5-12-31 | | 信息来源 | 2025年年度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建筑业务 1、主要业务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的经营模式是施工总承包 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以公司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主要存在成本控制风险和项目变更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 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GB/T45001-2020/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以及 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制定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实施,将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体系标准,制定各项控制措施来保障施工全过程。报告期,公司采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进行质量控制,导入风险管理框架和卓越绩效管理,坚持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2025年,公司顺利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 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年度监督审核,认为公司管理体系方针适宜,目标、指标得到了贯彻实施,能满足顾客、员工及相关方要求,体系运行有效。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融资情况 (二)新能源业务 2025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通过多个项目的签约、投资及战略合作,逐步构建了新能源业 务从组件制造、EPC施工到电站投资运营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升了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强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宣城市杨柳镇 17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江苏惠然用户侧储能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上述 EPC工程的中标提升了公司参与光伏和储能电站 EPC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投资运营方面,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2025年度完成发电量 11,869万度。由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子公司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的宣城市杨柳镇17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底成功并网运营。通过电站投资运营,与央企、国企合作方形成长期经营绑定,为公司新能源业务提供可持续性保障。公司还将投资从光伏储能电站扩展到新能源高端制造,在安徽省宣城市宏润新能源产业园启动建设超高功率圆柱电池及低空经济电芯示范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有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盈利模式和产业升级。 (三)房地产业务 近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务持续围绕去库存、加快销售展开。现有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东北、华东等地。公司近年 无新增开发房地产项目。。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5年,公司深耕“长三角”优势地区,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2025年度建筑业新承接工程 33.35亿元。公司新中 部通道 EPC总承包项目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面对仍然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主动应对,积极拓展国家重大战略工程核心布局区。针对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的特殊地理位置、技术难度和复杂工况,公司成立西藏宏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用“服务先行”的策略,将技术和后勤保障服务作为工程前期切入点。通过聚焦盾构设备维修、保养、换刀、巡检、测量及工程机械装备的租赁与销售业务,构建稳固的客户关系与服务网络。报告期,公司荣获“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奖”1项、浙江省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工程 4项,各类省级优质工程、优质结构 3项,省市级文明工地 11项、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国家级 4项,省市级 8项。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加强研发投入,2025年度,公司获发明专利授权 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3项,获省级工法 2项,参编标准 1项,获科学技术奖 3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营业收入 30%以上的重大完工项目。 占营业收入 30%以上的重大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5) 营业成本构成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 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残积土风化岩复合地层盾构隧道高效掘进技术 基于公司承建的广州市轨道交通21号线 17标段,通过该工程的施工实践、总结经验,明确残积土风化岩复合地层盾构施工的技术难点,提出气土联合平衡盾构掘进新理念、新技术,解决一系列技术难题,大幅提高掘进工效,降低施工成本,并对行业推广应用提供有益参考价值。 技术二次开发和产业化实施,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的需要予以安排。 达到确保复合地层盾构高效掘进目的,明确残积土风化岩复合地层盾构施工技术难点,提出气土联合平衡盾构掘进新理念、新技术,解决一系列技术难题,大幅提高掘进工效,降低施工成本,为以后盾构施工在我国华南、东南及华北沿海地区类似地质情况地区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对隧道建设技术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有助于投标盾构掘进等施工业务。盾构机管片拼装供电控制专有技术 提供一种用于盾构机管片拼装的供电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通过电池供电及无线传输来优化盾构管片拼装机,取代原用的电缆卷筒、电缆线以及限位装置,解决管片拼砖机旋转与信号传输的机械矛盾,使管片拼装能够同时实现无线传输、不受机械装置约束,同时增强系统的灵活性和安全性。 技术二次开发和产业化实施,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的需要予以安排。 以电池作为拼装机液压控制电机的动力源,取代了原用的电缆卷筒、电缆线以及限位装置;通过无线控制和电池供电可以摆脱电缆卷筒有线束缚,达到任意角度旋转;系统安装方便,节约人工和成本;维修、保养方便,节约维保成本。 有助于投标盾构掘进、地下通道管廊等施工业务。适应软土层盾构机刀盘技术 本技术主要针对长江三角洲部分城市的淤泥质粉质粘土等高压缩性、高含水量的软弱地层,经过大量分析和验算,对现有开口率较大的刀盘通过合理的增加面板结构使刀盘开口率适当减小,在保证盾构机性能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有效的提高了盾构机在软弱地层中的适应性。 技术二次开发和产业化实施,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的需要予以安排。 对现有开口率较大的刀盘通过合理的增加面板结构使刀盘开口率适当减小,在保证盾构机性能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有效的提高了盾构机在软弱地层中的适应性。 有助于投标盾构掘进等施工业务。报告期,新能源业务研发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结构变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建筑主业及新能源业务回款同比增加,实现现金流入 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导致报告期 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综合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31亿元,本年度净利润为 2.44亿元,两者相差 8.87亿元。主要影响因素如 下: 1、报告期内工程项目结算款及 PPP项目回购款收取情况良好,导致本年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 增加 7.34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折旧摊销 1.79亿,财务费用 0.47亿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0.72亿元,导致本年度“经营活 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增加 1.54亿元。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2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