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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布鲁(30125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5-12-31 | | 信息来源 | 2025年年度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隶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公司所从事的业务 隶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细分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环境治理属于综合治理项目。公司业务主要聚焦于农村环境治理领域,具体涵盖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农村生态环境 治理及农村生产环境治理三大板块。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承载力已接近临界水平。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提出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要求优化农业发展布局,全面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因此受到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环保领域政策密集出台: 202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镇区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及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全覆盖。同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同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需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安全底线,健全保障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行动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长江干流沿线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及相关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健全污水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等工作。 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2026年继续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村或联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管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同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提出2026年继续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其他流域,优先在白洋淀、巢湖等32条重点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范围覆盖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业领域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以长江、黄河流域为主,兼顾其他流域,继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十五五”期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我国拟发行1.3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建设、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工作;“十五五”时期,超长期特别国债将继续聚焦绿色低碳与生态环保等核心领域,重点支持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荒漠化、石漠化治理,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以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管网建设(雨污分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垃圾处理)及工业废水、废气、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公司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农业面源治理为契机,积极拓展农村环境治理业务,业务范围从湖南省逐步延伸至湖北省、江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安徽省等地。近年来,随着多项重点农村环境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客户群体中的认可度持续提升,品牌优势显著增强,综合技术实力不断提高,已发展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农村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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