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迪生力(603335)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5-12-31 | | 信息来源 | 2025年年度报告 | | 经营情况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数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8,412.80万元,同比减少5.79%,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48.0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35.4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原因 公司利用多年建立的成熟稳定的销售渠道,借助公司国际知名品牌,同时加强开发市场所需的产品,是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原因。 2、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1)本报告期,公司与台山市土储中心签订《台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地块的土地收回价格为人民币9,139.51万元,2025年12月26日,公司已收到1号地块第一期补偿款6,500.00万元,是本期利润增加的原因之一。 (2)本报告期,公司完成认购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人公司”)股权暨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公司”)股权的交易,绿色食品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新农人公司20.20%的股份,实现资产增值,是本期利润增加的原因之一。 (3)本报告期,公司已完成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是本期利润增加的原因之一。 3、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1)公司主营业务汽车铝轮毂及轮胎产品大部分销往海外市场,本报告期内,因国际贸易壁垒、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海外需求萎缩,订单不及预期,未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国内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汽车零部件板块营业收入下降,对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本年度加强产品库存管控,降低营业成本和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 (2)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因市场波动较大,采取谨慎经营措施,部分生产采取代工模式,产能利用率不足,造成生产成本偏高,对本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情况 1、公司汽车零配件板块 报告期内,受国际贸易壁垒及摩擦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挑战影响,经营面临一定压力。 (1)公司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优化客户结构。海外重点开拓新市场;国内依托本地汽车及汽配产业集群优势,积极开发潜在客户并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2)公司稳步推进新产品与新工艺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的综合实力。 (3)运营提效方面,公司加大市场研究分析,严格管控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内部运营流程,有效提升产销协同效率。 (4)公司进一步优化生产管理体系,推进工厂降本增效工作,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5)公司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及核心人才培育,拓宽高端人才引进渠道,重点补充营销管理、智能制造等领域的人才,为战略转型与业务拓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2、公司锂电池新材料再生回收板块 (1)广东威玛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广东威玛公司14,669.64万股份(占广东威玛公司总股本的47.00%)转让给安徽朋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东威玛公司的股权由66.85%减少至19.85%,广东威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告2026-065) 2025年12月26日,广东威玛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新材料公司 报告期内,迪生力新材料公司重点围绕古井项目施工建设工作,完成建设项目图纸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完成建设用地强夯工程、桩基础工程;办公楼及各车间主体工程和围墙挡土墙施工建设中,按管理规范要求科学平稳进行古井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3、绿色食品板块。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新三板公司股权暨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人公司”)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用于购买公司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公司”、“标的资产”)76.80%的股权。(详见公告2025-013) 2025年9月11日,绿色食品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绿色食品公司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绿色食品公司成为新农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新农人公司20.20%的股份。 4、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事项。 (1)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与台山市土储中心签订了《台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详见公告编号:2025-057),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地块的土地收回价格为人民币9,139.51万元; (2)利用公司“五化五定”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组织架构; (3)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接替监事会职责,修订及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规定》等38份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
|
|